武汉大学西南研究院公告
因近期发现我院事业法人单位公章在广西办事处相关业务中存在被违规使用(不排除伪造)的嫌疑,为保障合作单位与我院在业务合作中的合法权益,现就我院广西办事处相关业务及我院公章使用作以下公告:
1.2022年3月8日,我院经院长办公会决定,召回广西办事处工作人员,暂停西南研究院在广西的业务拓展。2022年3月8日后广西范围内的业务合作,均由武汉大学西南研究院直接负责,广西办事处不再负责相关合作事宜。期间如有相关业务合作的,请合作单位及时与我院科技合作部联系进行核实。
2.因近期发现广西办事处相关业务中存在我院事业法人单位公章被违规使用,不排除存在涉嫌冒用、伪造我院公章、违规使用我院名义进行项目合作等情形,我院正对此事进行核实排查。对于私刻冒用、伪造我院公章签署的任何合同、文件等行为均属于相关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关人员承担,一律与我院无关,我院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方的权利。
3.自本公告发布日起,与我院签署的任何合作协议、合同文件,均需由我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同时加盖我院公章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大学西南研究院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