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当年无近亲属参加当次研考或者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复试小组成员及分组随机确定,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实行集体负责制。
二、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三、复试安排
(一)日程安排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面试当天早上8:30-9:30
1.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一);
(5)所有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交工作证明(详见附件二,填写并由公司盖章);
(6)工商管理硕士考生(MBA和EMBA)须提交班次确认及返校上课知情书(详见附件三,需考生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特别说明:已参加2023年8月我院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提前面试,提前面试成绩为“优秀”和“良好”考生若达到2024年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复试分数线,请将第(6)项材料于3月29日前交至或以顺丰、EMS快递方式寄至经济与管理学院110室段老师(027-68755129)。
其中,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工作证明和班次确认及返校上课知情书和在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存档备查。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 复试费
复试费:100元/人
缴纳通过网上缴费方式进行,请于3月25日上午10点前微信扫码(见下图)缴费,只需填写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并核对缴费名目为:2024年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用金额为:100元,确认无误后完成缴费。(具体缴费操作可详见附件四“研究生复试缴费指南”。)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采用线下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以下:
1. 专业面试: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及其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2. 政治面试(仅工商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考生参加):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素养、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理解以及运用政策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考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经济方面相关内容。
3. 英语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力口语能力、沟通能力、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
(四)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下同)不予录取。单项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培养要求和考试形式,总评成绩各项目构成和计算公式如下:
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等见《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四、调剂
1.EMBA可接收调剂,相关调剂信息另行通知。
2.其他专业暂不接收调剂。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根据学校相关部门时间安排,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将通过向考生发放思想品德调查表的形式,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录取办法及录取类别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二)录取办法
1.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已参加2023年8月我院组织的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提前面试且提面成绩为“优秀”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国家线,直接进入拟录取名单;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已参加2023年8月我院组织的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提前面试且提面成绩为“良好”的考生,以及未参加提前面试的考生,复试后,根据剩余可用招生计划,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额满为止。如总评成绩相同,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英语成绩、初试管理类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拟录取。
2. 其他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
根据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招生计划,按照总评成绩由高至低依次拟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录取类别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八、学费及奖学金
经济与管理学院是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单位,各类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和奖学金设置情况如下。
(一)学费
(二)奖学金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学院专业学位试点改革新增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025100金融、025400国际商务、025500保险、125300会计)是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项目,不参评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另行设置全日制专硕奖学金。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设置奖学金。
九、信息公开公示
1.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网址http://ems.whu.edu.cn)获取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通知和信息。
2.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学院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举报邮箱接受校内外监督。学院纪检邮箱:CDIEMS@whu.edu.cn。
3.联系与咨询方式: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学院110办公室):027-68755136,68755129,65752309(工作时间接听)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027-68754125(工作时间接听)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期间,考生凭准考证、复试通知进入校园,各类校外车辆一律谢绝进入校园。樱花开放期间,学校周边交通管制,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2.其他事宜详见《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非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单独考试)》、《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简章》、《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简章》和《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商业/金融数据分析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简章》。
3.特别说明:
IMBA(MBA国际班)选拔在拟录取的MBA考生中进行,请考生关注本网站后续通知。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3月22日
转自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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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二:工作证明模板.docx】已下载68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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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四:研究生复试缴费指南.docx】已下载513次
附件【附件五: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已下载182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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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七: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各专业达到复试分数线考生名单.pdf】已下载183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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